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按照《新疆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赋分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掌握报考学科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且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等,以及学院有关学业方面的要求。
(4)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其他违反科研诚信记录。
7.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8.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各学科外国语语种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符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且取得报考资格。该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考生生源地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硕士毕业学科与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科相同或相近(毕业学科与报考学科硕士培养方案的主要专业课程相近)。
三、“申请-考核”程序
程序为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外国语水平测试、材料审核赋分、综合考核及择优录取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
报名期间,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要求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报名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5)《新疆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按照第六条第一款提供符合要求的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专家。
(6)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外语面试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专家评阅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复印件。
(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如学术论文、报纸学术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类成果、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行业标准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10)科研奖励及科技竞赛获奖(复印件)。
(11)科研项目及可证明个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供报考资格材料。
(13)《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个人自述和攻博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2.注意事项
(1)2025年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赋分全部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整准确上传第(1)-(12)项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在报名结束三天内,将纸质版材料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通过邮政EMS寄送至学院存档备查,材料使用后不再退还。(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大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830049,收件人:何老师,电话:0991-8582401)
(2)第(13)项材料为综合考核所需材料,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考核前将材料送至招生学院。
秋季招生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0月13日。
春季招生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5月4日。
(二)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审查提交材料是否完整。
秋季招生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
春季招生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9日。
(三)外国语水平测试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外语(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为英语或俄语语种)未达到免试资格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五年内外国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①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90;②专业外语四级合格。③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或专业俄语四级合格或其他同等水平。
秋季招生外语测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上午。
春季招生外语测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上午。
(四)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50%。
秋季招生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0日。
春季招生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5月10日~5月18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权重占比30%,面试成绩权重占比70%。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等的掌握情况。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高等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与算法。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产出成果以及对拟研究领域的见解和研究工作设想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专家组依据实施细则进行现场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记录。
秋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
春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5日。
(六)择优录取
1.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材料审核赋分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材料审核赋分成绩权重20%,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占比8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赋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成绩权重(20%)+综合考核×成绩权重(80%)。
2.符合拟录取条件的学术学位考生,按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赋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3.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学制及学费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6年(含硕士研究生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
学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学费。
五、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学校文件及当年通知为准。
六、其他
新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401,(0991)211160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大楼(博达校区)
网址:https://it.xju.edu.cn/(新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